南安普顿地方法院案件中的阿斯达牙刷窃贼

2025-07-16 16:28来源:本站

  

  

  以下案件已在南安普顿地方法院审理。

  瑞安·哈维,28岁,来自南安普顿的Landguard路,他承认从Co-Op偷了价值40英镑的香烟后犯有盗窃罪。他被要求支付40英镑的赔偿金。

  25岁的迪伦·大卫承认了四项从商店盗窃的罪名。这与他从欣克勒路上的Co-Op偷走的9瓶价值80.50英镑的葡萄酒有关。他还从南安普顿的劳伦斯车库有限公司偷了东西。大卫被罚款120英镑,还必须支付80.50英镑的赔偿金和50英镑的诉讼费。

  保罗·詹姆斯,33岁,来自南安普顿哈伯勒路,他承认在a类药物测试后没有参加或留在初步评估期间。他被罚款80英镑。

  丹尼尔·克拉克,32岁,来自罗姆西林登路,他承认自己没有提供样本供南安普顿总医院分析。他还承认在南安普顿的洛德希尔路上没有第三方保险驾驶。他被判一年的社区秩序,20天的康复期和100小时的无偿工作。克拉克被禁止驾驶24个月,必须支付85英镑的诉讼费和114英镑的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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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岁的CHARLOTTE GELARDE承认了两项盗窃罪,她从南安普顿的Westquay商店偷走了价值43英镑的香水和一个钱包。她还从海港广场的阿斯达超市偷走了价值140英镑的牙刷。Gelarde被判入狱12周。

  詹姆斯·斯特拉瑟斯,30岁,来自弗恩当蒙萨尔大道,因在南安普顿M27公路上开车时使用手机而被判有罪。他被罚款220英镑,驾照被扣6分。他必须支付300英镑的诉讼费和88英镑的附加费。

  来自南安普顿米尔布鲁克东路26岁的布莱恩·辛格承认了种族或宗教故意骚扰、恐吓或困扰的指控。他收到了为期一年的社区命令,包括戒酒和监控要求,以及四天的康复期。辛格必须支付150英镑的赔偿金和85英镑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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