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5 06:04来源:本站
吉隆坡:不幸的是,女性遭受家庭虐待的故事,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情感上的,尤其是在丈夫手中,在当今社会变得太普遍了。
在一些悲剧案件中,结果是死亡,无论是妻子还是丈夫。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社会经常会奇怪为什么妻子不离开家,逃离不负责任的丈夫。
通常的反应是妻子不工作,完全依赖他。此外,她可能害怕被贴上“不服从丈夫”的标签,失去孩子的监护权。
根据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局的统计,自2019年以来的5年里,全国共发生了12324起家庭暴力案件。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实际数字可能要高得多,因为并非所有受害者都由于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的各种原因向当局提出。
nusyuz的困境
针对这个问题,马拉理工大学当代伊斯兰研究学院的高级讲师Khairul Azhar Meerangani博士解释说,伊斯兰教赋予妻子离开充满虐待的婚姻的权利,以确保她的安全。
他说,一个施加压迫的丈夫违背了他作为家庭领袖的责任。因此,离开一段有毒的婚姻并不是一种不服从的行为;相反,这是伊斯兰法律允许的一种自我保护形式。
进一步说,Khairul Azhar说,nusyuz通常是一个在妻子心中引起恐惧的词,迫使她们毫无疑问地接受丈夫的行为。
从本质上讲,nusyuz指的是妻子在没有伊斯兰法律允许的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服从丈夫的权利和权威。换句话说,如果根据伊斯兰法律有正当理由,例如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妻子离开家以保护自己免受这种危险是允许的。
根据Sheikh Muhammad al-Zuhayli的说法,受压迫的妻子被建议提醒丈夫他不公正行为的可怕后果。如果丈夫改变和改善,那将是最好的结果。然而,如果丈夫拒绝改变,妻子应该把这件事提请法官注意,以维护她的权利,”他在最近的一次采访中告诉马新社。
他补充说,法官在恢复受压迫妻子的权利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她可能无法独立解决问题。
他说:“如果丈夫继续他的虐待行为,妻子有权要求法官对他采取适当的行动。”
当被问及从宗教的角度来看,妻子因丈夫的虐待而离开家是否可以被视为nusyuz时,Khairul Azhar说,因虐待而离开家的妻子不属于nusyuz的范畴。
“在伊斯兰教中,nusyuz只适用于妻子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故意拒绝履行她的责任。另一方面,丈夫的虐待剥夺了他被服从的权利。虐待妻子的丈夫违反了伊斯兰法律,破坏了和谐婚姻的概念。”
Khairul Azhar进一步解释说,在虐待的情况下,妻子没有义务服从一个暴虐的丈夫,因为只有在不违背安拉律法的情况下才需要服从。
“正如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的圣训所述:‘在导致违抗造物主(安拉)的事情上,没有服从受造物。事实上,服从只在善良的事情上”(布哈里的圣训)。
他强调说,虐待妻子的丈夫是对安拉和他的使者犯下了罪行。
离开有毒婚姻的权利
“面对这种情况,伊斯兰教通过离婚,fasakh(婚姻解除)或khuluq(离婚补偿)提供了一条出路,”Khairul Azhar说。
他补充说,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安全,使其免受持续的虐待和家庭暴力。
Khairul Azhar将伊斯兰教背景下的家庭暴力定义为一个人对其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施加的任何形式的压迫或虐待。这可以采取身体、精神、情感或性的形式。
“家庭暴力与伊斯兰教强调家庭内的爱与和谐的原则相矛盾。那些从事暴力的人反对伊斯兰教提倡的以家庭为导向的指导,正如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所强调的那样:“你们中最好的人是对妻子最好的人,我是你们中对我妻子最好的人。”(伊本·玛迦叙述的圣训)。
他说:“这段圣训清楚地表明,伊斯兰教禁止一切形式的对妻子的暴力,而是提倡善待妻子。”
行动
虐待的受害者有权追求更幸福的生活,不应该无限期地忍受痛苦。根据Khairul Azhar的说法,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家庭主妇可以采取多种行动,包括向当局报告。
“妻子可以向警方报案或向社会福利署寻求协助,申请临时保护令,或申请紧急保护令,以保护自己免受丈夫的虐待。”
“受压迫的妇女也可以通过伊斯兰教法法庭申请fasakh(解除婚姻)或khuluq(离婚补偿)。妻子可以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因为这一程序在遭受身体或精神虐待的情况下是允许的,”他说。
他还建议失业妇女通过学习经济独立的技能来做好准备,减少对虐待丈夫的依赖。
他补充说:“这不仅能帮助妻子们变得更加自给自足,还能增强她们面对未来挑战的韧性。”
对于失业妇女在逃离虐待婚姻后可能失去孩子监护权的担忧,Khairul Azhar解释说,根据伊斯兰法律,儿童监护权(hadanah)优先考虑儿童的福利。
“妻子们不必担心照顾孩子的经济负担。受到虐待的妇女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包括nafkah iddah(离婚后等待期间的赡养费)、mutaah(离婚补偿)和共同获得的财产(harta sepencarian),向其丈夫要求合理的经济支持。
他说:“失业的妻子也可以根据她们在婚姻期间的贡献要求财产,比如家务管理和其他形式的支持。”
合法权益
同时,根据1994年《家庭暴力法》,第2节将家庭暴力定义为包括一种或多种行为,例如故意或故意将或试图将受害者置于身体伤害的恐惧之中。
律师Muhammad Hariz Md Yusoff解释说,这一条款也包括虐待,例如未经同意监禁或拘留受害者,威胁受害者使其对其安全或财产产生恐惧,造成痛苦,以及施加包括情感伤害在内的心理虐待。
“受害者可以向JKM寻求紧急保护,或拨打努尔卡西热线15999。此外,他们可以根据1994年《家庭暴力法》第4条获得首次公开募股。
他说:“根据这一条款,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首次公开招股,以防止她们的丈夫在警方调查期间继续施暴。”
Tetuan Hariz Syakinah & Co的伊斯兰律师补充说,当针对丈夫的刑事诉讼开始时,妻子必须根据1994年《家庭暴力法》第5条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根据1994年《家庭暴力法》第7条,如果法院确信保护令或临时保护令下的人很可能遭受实际的身体伤害,法院应在保护令或临时保护令中包括逮捕令。
“失业并不是忍受一段危险关系的理由。这个国家为面临这种情况的妇女提供法律支持和保护,”他说。
知识赋能
律师建议妇女超越她们的处境,不要让自己继续陷于配偶暴力之中。根据Hariz的说法,失业妇女必须建立自信、勇气和对自己权利的理解。
“她们需要意识到,逃避虐待并没有错,每个女性都有权利得到保护和正义。在更具挑战性的案件中,律师或帮助受虐妇女的组织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他说。
他强调,即使是家庭主妇,妇女也不应该保持沉默,必须了解她们寻求保护的权利。
“不要害怕提交报告或寻求帮助。寻求家人、朋友或福利机构的支持,以及可以赋予你力量的外部资源。”他补充道。
关于孩子的监护权,这位律师说,在法律制度下,逃离家庭暴力的妻子有权申请孩子的监护权。
“孩子的监护权将由伊斯兰教法法庭根据孩子的福利和最大利益来决定。失业并不是获得监护权的障碍。
“女性需要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这样如果丈夫拒绝离婚,婚姻就可以被宣告无效。之后,他们可以向法院提交监护权申请,附上丈夫因家庭暴力而被定罪的证据。”
他进一步表示,法院在决定监护权时通常会考虑更广泛的因素,包括儿童的情感健康和安全。
Hariz还强调,妻子们应该了解她们作为家庭主妇的权利,并了解她们的法律权利,以便在发生虐待时准确有效地采取行动。——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