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布的法律团队欢迎有关软禁法律条款的宣布

2025-06-04 06:54来源:本站

  

  PETALING JAYA: Muhammad Farhan Muhammad Shafee说,允许软禁的法律条款一直在该国的法律框架中。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法律团队的律师穆罕默德·法尔汉对首相署部长(法律和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扎利娜就这一问题发表的声明表示欢迎。

  “法律部长的澄清强化了我们自增编问题出现以来一直坚持的观点,即自1995年《监狱法》颁布以来,软禁条款一直是我们法律框架的一部分,因此可以立即执行,”他在昨日联系时表示。

  穆罕默德·法尔汉被要求评论Azalina的言论,即马来西亚允许软禁,不需要为此制定新的法律。

  联邦法院已定在3月24日聆讯总检察长的上诉许可申请,以反对上诉法院的裁决,即纳吉可以启动司法覆核程序,以允许他在软禁中服完剩余刑期。

  1月6日,上诉法院下令将纳吉布的司法复核申请提交高等法院,就其案情进行聆讯。

  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联合主席Ravi Chandran Subash Chandran同意Azalina的观点,即法律允许内政部长有权宣布任何房屋、建筑或空间为“监狱”。

  “是的,大臣确实有权力,但这并不意味着软禁;它仍然被认为是在监狱里。”

  他还指出,《监狱法》第43条授权监狱总监在一定条件下凭执照释放囚犯。

  他说:“也许这将是允许一个人被软禁的最严格的规定。”

  宪法专家拿督副教授Wan Ahmad Fauzi Wan Husain认为,Azalina提到的条款是宣布一个地方为监狱。

  “这实际上不是为了软禁。软禁必须在规定犯罪和惩罚的法律中加以规定,而对于监狱来说,软禁必须像监狱一样受到规章制度的约束。”

  他说,然而,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国家元首可以在赦免委员会的建议下,在判刑期间批准在家逮捕,但这种程序必须明确规定或在决定中规定。

  他补充说:“根据第42条的规定,这种软禁可以暂缓执行。”

  高级律师穆罕默德·哈尼夫·卡特里·阿卜杜拉说,根据法律,内政部长有权宣布一所房子或一栋建筑为监狱。

  “当然,这是有规则的,”他说。

  刑事律师Joshua Tay说,宣布一座建筑物或一个地方为监狱并不违宪,这是法律允许的。

  他说:“所以,是的,从技术上讲,纳吉布可以被软禁,因为他符合监狱法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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