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1 16:21来源:本站
新德里,12月23日(IANS):在没有指定负责人超过6个月后,周一,中央批准了最高法院退休法官V. Ramasubramanian为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席的任命。
根据1993年《保护人权法》,最高人权机构由一名主席、五名全职成员和七名临时成员组成。
人权委第8任主席、前大法院法官阿仑?米什拉(Arun Mishra)在任期结束后退休,从6月1日开始,人权委一直在等待正式主席的出现。
从那时起,国家人权委员会一直在运作,只有一名成员担任五个职位,Vijaya Bharathi Sayani也是代理主席。
根据《PHR法》第2、3和4条,主席和其他成员由总统根据一个委员会的建议任命,该委员会由总理(担任委员会主席)、内政部长、议会两院反对党领袖、人民院议长和联邦院副主席组成。
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席的资格是,他要么是印度首席大法官,要么是最高法院的法官。
除主席外,国家人权委员会由除当然成员外的其他五名成员组成。一名成员是或曾经是最高法院的法官,一名成员是或曾经是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在根据其在以人权为中心的事务方面的专业经验选出的其余三名成员中,必须至少有一名是妇女。
当然成员包括国家委员会主席——国家在册种姓委员会、国家在册部落委员会、国家妇女委员会、国家少数民族委员会、国家落后阶级委员会、国家保护儿童权利委员会;以及残疾人士事务总专员。
最高法院的现任法官或任何高等法院的现任首席大法官只有在与印度首席大法官协商后才能被任命为该职位。
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席的任期为五年,或至主席年满70岁为止——以较早者为准。
根据1993年9月28日的《保护人权条例》,国家人权委员会的法定机构于1993年10月12日成立。
国家人权委员会被委托保护和促进人权,该法将其定义为“与《宪法》保障或体现在国际公约中并由印度法院执行的与个人的生命、自由、平等和尊严有关的权利”。